舉起手機拍照公審前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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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先生

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先生

政府上星期實施新規例,強制要求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必須佩戴口罩,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,措施並伸延至室內公共場所。長時間佩戴口罩當然不舒服,但為著公共衛生著想,相信市民沒有多大異議,坊間更有人嚴厲得指罵沒佩戴口罩的人士,甚至把照片放上網公審。

然而,在舉起手機拍照前,請先想想,有些群體在佩戴口罩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困難,例如有殘疾,智力或精神障礙的人士,而法例亦可以此為合理辯解。

智障或兼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人士當中,有些因為有感覺統合障礙的觸感過敏,皮膚被接觸及磨擦時會感到痛楚或不安,情緖容易變得焦慮及起伏頗大、表現害怕及不安。故戴上口罩、面罩、帽等「身外物」,會感到不舒服,即使戴上,也會隨即扯下或撕掉。

此外,也有些智障人士礙於言語能力的限制,加上戴口罩後多了一層障礙令其表達不清晰,所以有時為急於想別人明白自己的表達,而會除去口罩對話。

然而,公眾人士未必知道他們的難處,有家長曾被旁人指罵:「佢唔肯戴口罩就留喺屋企喇!」可是,智障及自閉症人士未能理解此情況,反而可能誤會別人在指罵他而引起很大的情緒反應,甚至作出反抗或以激動的行為回應。

筆者明白病毒不選人,關注公共衛生無可厚非,但希望旁人多觀察,並與照顧者平心靜氣溝通,以勸喻代替指罵。照顧者也宜帶備殘疾人士登記證或守護咭,以茲識別,同時多帶幾個口罩以備替換。

文章刊於2020年7月21日《AM730–蔡海偉網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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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轉載自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」